存放塑料消泡剂的条件:在整洁通风、干燥、阴凉、干净室温下存放保存。不 允许母粒包装破损及敞口贮存,避免阳光暴晒、雨淋。避免阳光直射、远离紫外 线充足区域。开封使用后产品不要长时间暴露在高于35℃ 的环境中。避免和酸 性金属氧化物、氨类或易燃物质接触。塑料消泡剂有吸潮性,未用完的料要用袋 装好防水卷材,扎口存放,不能长时间置于空气中。吸潮后烘干再用。从生产之 日起1年的保质期。
郯城县华昌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:马经理手机号码:13054917888电话:0539-6778808传真:0539-6778918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马路南侧域名:www.hchbcl.com
郯城县华昌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